Serious HK Terrorist threaten BOMBING POLICE STATION using SG52 IP Address! LHL Huat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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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警方收恐嚇電郵-今日-警署有炸彈-221110433.html

警方收恐嚇電郵 今日「警署有炸彈」
星島日報星島日報 – 9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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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接連收到炸彈電郵後,警察總部及其他警署已加強戒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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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島日報 - 警方接連收到炸彈電郵後,警察總部及其他警署已加強戒備。

【星島日報報道】警方本周連續四日收到匿名恐嚇電郵,內容盡是侮辱警察的言詞,且揚言威嚇今日「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」。由於事態嚴重,警方已向全員通報,提醒前線人員加強留意,亦迅速掌握發電郵者的IP位址等資料,證實是由美國和新加坡發出,警方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正追查事件;而昨晚,警方再收到「詐彈恐嚇」,指在銅鑼灣鬧市及政府總部外放置炸彈,惟經搜索並無發現,正追查連串恐嚇是否有關。

  警方遭受「恐襲」挑戰!據悉,自本周一(十三日)起,有人連續四日於凌晨向警方發出共四封匿名恐嚇郵件,聲言「我知道隨時会(會)有炸彈在警署附近」、「小心D啊!可能隨時会(會)有炸彈在警署附近」及「可能星期六(即今日)不知邊間警署会(會)有炸彈」,疑涉放置炸彈威嚇,且文中不乏辱罵警察字句。

  由於過往屢有滋事者向警方作出挑釁行為,未知發電郵者的動機,警方高度重視,通知各區警務人員,出入警署時多加留意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士,特別留意報案室情況,以防被人放置任何危險物品,警隊內部WhatsApp群組亦有互傳相關訊息。

  據了解,警方已掌握發電郵者資料,包括IP位址,其中兩封電郵來自美國德州和麻省,另兩封來自新加坡。警方昨日亦加強戒備,記者在警察總部外圍巡視,發現駐守在門口的警員一眼關七,多加注意有否可疑人士走近。

  警方發言人證實,本月十三日至十六日接獲四個匿名訊息,指有人將於今日(十八日)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,案件暫列作「炸彈嚇詐」,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,暫未有人被捕。警方有既定程序及適當的保安安排應對炸彈恐嚇。

  至晚上七時,警方分別接獲由同一部手機打出的報案,指在兩處地點包括中環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附近,及灣仔軒尼詩道五五五號崇光百貨附近放置炸彈,但警員搜索並無發現,案件列作炸彈嚇詐。

  警方強調,炸彈嚇詐是一項嚴重罪行,一經簡易程序被定罪,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,如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,則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五年。

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,警方接獲炸彈恐嚇電郵,由於是來自海外,對蒐證與拘捕疑人有一定困難,根據本港法例,涉案者透過電郵傳達發布,輕者干犯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一六一條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罪,最高刑罰為入獄五年。

  他又稱,警方亦可引用較重《公安條例》二四五章第二十八條「炸彈嚇詐行為」作出檢控,循公訴程序定罪,可處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五年。另外,如發布者真是放置炸彈,則涉及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五十三條,最高可判終身監禁。
 
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發訊人隱藏身份-偽造外地ip地址-215014034.html


發訊人隱藏身份 偽造外地IP地址

東方日報東方日報 – 9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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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客可以偽造電郵IP地址,混淆視聽。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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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方日報 - 黑客可以偽造電郵IP地址,混淆視聽。(資料圖片)

【東方日報專訊】【本報訊】警方收到的炸彈恐嚇電郵標示發自美國和新加坡,案件現時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進行調查。有網絡安全專家指,電郵地址和IP地址容易造假,發訊人可以駭入電郵機構的伺服器,改變郵件的發送地,混淆視聽;而若調查需涉及外國機構,警方需要依足當地程序行事,調查時間和難度會因此大增。

港人電郵可扮美星發出


香港資訊及系統保安專業人員顧問龐博文指,調查可疑電郵出處時,面對的困難較多。一般來說,電郵發送時,收件人可從郵件查出發送路徑,如今次案件發現是由美國或新加坡發出,但即使找到發出電郵的原server(伺服器),並非等於發訊人的身處位置。他說:「電郵的伺服器本身已可帶來問題,若使用一些免費電郵,即使發訊人身在香港,可以上網轉經一些手法,即能利用外國的伺服器發送電郵。」

加上不少電郵伺服器的保安不足,龐指只要發訊人能進入伺服器,即可於任何地方偽造一個電郵地址再發送電郵,情況類似「垃圾電郵」,但實質並無真正發送人存在。龐又指,警方可要求電郵機構協助,提供有關電郵發送資料,但有些私隱保護度較高的國家如瑞士,未必願意配合調查工作。

倘涉海外 增調查難度

香港專業教育學院(柴灣)電子計算及資訊管理系講師簡約明指,若發訊人為專業黑客,調查將變得困難,因即使身處香港的人,亦可將自己發送的電郵來源地改成其他國家。

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,調查困難的高低,在於發訊人所用的渠道,若選用本地常見電郵地址,如大學、公司電郵「要查真係話咁易」。但他不排除發訊人不在香港,會令調查難度增加,他說:「即使知道外國那間互聯網供應商,警方都要根據程序調查,但會較為困難,且調查時間一定會較長。」
 
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涉威脅炸警署被捕女子獲准保釋-063646011.html

涉威脅炸警署被捕女子獲准保釋
香港電台-港聞香港電台-港聞 – 43分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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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拘捕一名24歲女子,她涉嫌與4宗炸彈嚇詐案有關,已獲准保釋候查,須於下月中向警方報到。案件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。警方表示,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。

科技罪案組偵緝高級督察趙建業表示,正調查疑犯的犯案動機,被問到涉案女子的背景、有無牽涉其他案件或參與社運活動等,趙建業說,暫時不方便透露,但疑犯不是學生,亦不是獨居。

警方說,是在警方網站的電子報案室,4次接到有人放置炸彈的訊息。據了解,相關訊息是留在網頁的一般查詢一欄,但無留下個人資料,亦不是定時留下訊息。

消息說,警方正調查疑犯的犯案動機,亦不排除案件與近期一些法庭判案有關。
 
it is believed that the bomb threat came in anger against this case:

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官-參與暴動須付代價-3暴徒俱囚3年-215015808.html



官:參與暴動須付代價 3暴徒俱囚3年


【東方日報專訊】在旺角暴亂中首批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的三名男女被告,昨日為參與暴動付出沉重代價,三人在區域法院被重判即時入獄三年。法官直斥三名被告是一群暴徒,形容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只屬幸運,但強調無論目的為何,「暴力就是暴力」,對社會及他人造成的傷害不會不同,法庭不能姑息這類暴力行為,並要讓公眾知道參與這類暴動是要付出代價,且代價可能很大。

三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大學女生許嘉琪(廿三歲)、學生麥子晞(廿歲)及西廚主管薛達榮(卅三歲),控罪指三人於去年二月九日,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暴動。三人昨聞判後平靜,向旁聽親友揮手示意後才步入羈留室。代表律師在探視被告後表示,許嘉琪及麥子晞已表明會提出上訴,薛達榮則會考慮上訴,律師又形容三人心情平靜,但對於判刑亦感到不開心和沉重。

特意找來玻璃樽圖傷警

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明言,暴動罪行針對的是集體暴力行為,一個人向警員投擲玻璃樽未必招致長時間監禁,但二、三十人輪流向警員投擲玻璃樽,在群情洶湧的情況下,一旦暴力蔓延,情況隨時失控。當日該批暴徒明顯衝着警員而來,並非純粹與警察對峙,而是不斷有人衝前、用盡全力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及竹枝等雜物,絕對有意圖令警員受傷。

法官又認為,案中玻璃樽明顯是有人特意找來,不可能隨地找到這麼多數量的玻璃樽。另一方面,案中警員多被急召出勤,沒有足夠裝備,部分更只持警棍,基於職責而須應付暴動人士的多方面襲擊,就本案而言,沒有警員受傷只是幸運。

官重申須判阻嚇性刑罰

法官再提及白石越南船民暴動的案例,認為負責管理社區的警員,與案例中負責管理船民中心的懲教員利益一樣需要考慮,同樣地社會秩序亦要考慮。辯方雖指本案被告犯事並不為個人利益,但法官指,案中參與者的集體暴力行為屬極之嚴重,無論背後目的為何,一旦使用暴力便沒有分別,所造成的傷害亦不會因而有所改變。與案例不同的是,沒有證據指本案屬有預謀有組織地部署參與是次暴動。

法官重申須判阻嚇式刑罰,這類暴力行為不能姑息,亦要傳遞一個訊息讓人知道,任何人參與這類暴動是要付出代價,「有時代價可能會很大」。法官最後考慮到各被告在案中所扮演的角色,包括直接向警員投擲玻璃樽或竹枝,判處三人監禁三年。

黃台仰稱未太擔心己案

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昨亦有到庭聽判,指自己有同類案在身,故不評論本案判決,他表示對自己來年的審訊結果未太擔心,反而關注尚有其他參與的年輕人將面對聆訊,會盡量對他們作出支援,又呼籲社會關注年輕人為何願付出如此大代價表達不滿。數名支持者聞判後情緒激動,甚至落淚。香港大學表示,會與學生保持聯繫提供協助,大學亦有既定程序跟進判決後的紀律事宜。

案件編號:DCCC 710/20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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