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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党助理秘书长陈两裕 闯红灯找理由仍被判罚款
郑靖豫 报道
新加坡民主党助理秘书长陈两裕因闯红灯而被罚,但他不缴付罚款,结果被控。他承认违例,但辩称他的汽车当时已过了停车线,为了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才继续行驶。不过,他的辩护理由不为法庭接受,被罚款600元。
在去年5月的大选出征三巴旺集选区的民主党助理秘书长陈两裕(大学讲师,50岁)于去年3月11日下午3时25分左右,驾着汽车在惹兰安娜武吉(Jalan Anak Bukit)和通往金文泰的杜尼安路的交界处闯红灯。他过后收到交通违例通知,要求他在限期内提供违例司机的资料。可是,他遗失了该通知书。
不久之后,他记起曾收到通知,于是通过电子查询系统网站(Electronic Driver Data Information and Enquiry System)查看是否有未缴的罚款。他声称,他先后输入车牌号码和身份证号码,检索结果都显示他没有未缴的罚款。
陈两裕隔天再查看系统,同样显示没有未缴的罚款。他想起他以前曾接到“所谓的交通违例通知”,但交警没有向他施加罚款,所以以为事情不了了之。
不过,他之后又接到有关通知,以及因他没在限期内提供司机的资料而得缴付50元罚款。
陈两裕于是致函交警告知,当时驾车的司机是他,同时解释他当时为何会违例。此外,他也以曾查看电子查询系统网站,结果显示他没有未缴付的罚款为由,要求当局取消50元罚款。可是,当局不接受他违例的理由,也拒绝取消罚款。
闯红灯违例者,初犯罚款200元和扣12分。
由于陈两裕没付罚款,被控上庭。
初庭法官莎莉娜(Salina Ishak)也不接受陈两裕的辩护理由。
根据法官昨天发表的判词,陈两裕在红灯亮起1.2秒后驶过停车线(stop line),违例的行为被电眼捕捉到。他承认汽车在红灯亮起时越过停车线,但他认为当局不能光凭电眼所拍摄的违例证据罚他。
拥有近30年驾驶经验的他辩称,因他的汽车在红灯亮起时已越过停车线,为了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才继续行驶。他认为,当局应该了解他违例背后的原因,而不是纯粹根据违例证据来处罚他。
然而,法官认为陈两裕不及时停车,反而对其他公路使用者包括当时有通行权的司机构成危险。
法官因此罚他600元,或入狱三天替代。已坐牢替代罚款的陈两裕不服裁决,已提出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