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手液掺入女同事饮料 老保安监三周
来自 / 新明日报
发布 / 2022年6月15日 2:48 PM
更新 / 2022年6月15日 3:34 PM
被告陈瑞豪。 (档案照)
(早报讯)在女同事饮料里倒入洗手液,七旬保安人员今早(6月15日)被判入狱三周。
《新明日报》日前报道,陈瑞豪(70岁)承认一项用有害物质蓄意伤人的罪名,另一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。
庭上揭露,被告和37岁的女保安是榜鹅某所小学的保安。案发时,被告已经工作两年,而女保安刚上班约一个月。
被告称,他某天发现女保安向另一名保安抱怨,说他工作都不需要晒太阳,而她们却得在太阳底下站岗。被告称原本不以为意,但经理后来开会,女保安在会议上提出不满,两人从此结下心结。
两人之间工作越来越不愉快,被告称其他保安也开始对他的工作指指点点,因此认为都是女保安造成的。
去年5月12日,女保安带着一瓶薏米水上班,早上巡逻时,将薏米水留在了保安岗内。被告见到女保安的水壶,决定滴入几滴洗手液。他称只是不想继续见到她,想让女保安不舒服拿假。
女保安喝下后,感觉身体“怪怪的”,还拨电给丈夫抱怨说薏米水坏了,要对方帮忙买瓶汽水。老保安后来见女保安没事,数小时后趁她不在时,再将洗手液倒进汽水。女保安喝了后,立刻感到喉咙和胃部灼烧疼痛,通知上司后调阅闭路电视画面,发现是被告所为,上司立刻报警。
法官下判时指出,虽然洗手液不像其他化学物质危险,女保安也没有留下后遗症,但被告不止一次倒下洗手液,最后念在他及早认罪而且没有前科,判他入狱三周。(人名译音)